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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表示,各国应合作引入国际碳下限价格(ICPF),将全球变暖幅度控制在2℃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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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定价是引导可再生能源直接投资最有效的政策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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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碳下限价格可以在不损害各国的竞争力的情况下,加速世界向绿色能源过渡。
最近全球能源价格飙升,气温升高导致的极端天气事件严重影响粮食安全,各地都受到食品和燃料成本飙升的危害,因此必须摆脱对经常性中断的能源的依赖。这些状况清楚地表明了加快能源绿色转型以控制温度进一步上升的重要性,与此同时,也不应忘记保护那些高度依赖高碳燃料和就业岗位的弱势群体。
虽然碳定价是引导直接投资从化石能源转向绿色替代能源最有效的政策工具之一,但许多国家并不愿意使用这一政策杠杆。它们担心失去国际竞争力,特别是在钢铁或化工等高排放行业。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之一是签订国际碳下限价格(ICPF)协议。这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去年的一份报告中提出的,该报告呼吁世界上最大的排放国根据其经济发展水平支付每吨碳25-75美元的最低价格。该提案还提出,一些国家可使用监管等政策作为碳定价的替代,但这些替代政策至少要实现与碳下限价格相同的减排量。
我们在最近的一篇报告中指出,所有国家同时使用相同的基于收入水平的阶梯式国际碳下限价格(ICPF),将比实施其他方案更具优势。
第一,这将充分减少排放,以实现2℃的目标。事实上,这是我们所研究的全部方案中唯一能够防止地球升温幅度远超控制的解决办法。
国际碳下限价格(ICPF)是实现2℃目标的唯一选择。资料来源:IMF-ENV模型,UNEP(2020)
第二,如果各国也投资于低碳能源,这一方案将只会对全球经济增长造成很小的影响。根据我们的估计,到2030年,国际碳下限价格(ICPF)将使全球国内生产总值比没有下限价格的情况下减少1.5%,而最贫困国家的减少幅度则还要小得多(仅为0.6%)。正如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最近的一份报告所述,这是一个值得付出的代价,可以防止因未能控制碳排放而付出数万亿美元的更大代价。
第三,通过利用差异性的碳下限价格来分配转型的成本,这一方案将确保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承担不同的责任。国际碳下限价格(ICPF)建议将每吨碳的价格下限定为:低收入国家25美元,中等收入国家50美元,高收入国家75美元。这将比全球统一的碳价格更公平,也不需要在国家之间进行额外的转移支付。
这些价格只是下限。许多国家(尤其是高收入国家)已在其国家自主贡献 (NDCs)中承诺制定雄心勃勃的气候政策,这些国家可能必须设定更高的价格来实现其目标。与此同时,我们的分析表明,对于许多中低收入国家,价格下限高于其国家自主贡献 (NDCs) 所包含的价格,而后者不足以控制温度的升高。增加占全球排放量比重快速增长的中低收入国家的贡献,无疑是控制全球气温的关键。
在没有全球协议的情况下,提出雄心勃勃的气候政策的高收入国家已经考虑对进口产品的碳排放征收关税(即所谓的边境碳调整,简称为BCA)。其目的是保护国内产业免受面临不太严格的气候政策的外国竞争对手的影响。我们的研究证实,虽然BCA可以保护能源密集型和贸易暴露型产业,但它们并不能激励足够的减排量来实现全球温度目标。这是因为它们只对那些没有国内碳税的国家的出口商品征税。
第四,同步但有区别地实施国际碳下限价格(ICPF)的另一个优势是,高收入国家将不需要征收BCA关税。所有国家集团将一起行动,高收入国家的竞争力不会受到重大损失。即使存在不同的碳下限价格,这一点也仍然适用:来自中低收入国家的商品通常碳密集度更高,因此较低的碳价格和较高的碳强度相互抵消。因此,特定的商品会要求所有收入群体支付相近的碳价。
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的挑战,随着洪水、干旱和天气灾害的频繁发生,粮食危机加剧,增加了其他经济和人力成本,人们必须集中精力来应对。本文提出的到2030年分阶段实施国际碳下限价格的建议,将是朝着把全球温升控制在2℃以下迈出的一大步。
https://www.weforum.org/agenda/2022/06/countries-cooperate-carbon-prices/
编辑 | 邓玉婷,孟宪凡